西藏自治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于:2022-10-11 12:37:57来源:人社局信息中心
干部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基础资料
1、干部职工本人填写《西藏自治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干部职工本人劳动能力鉴定书面申请。 3、干部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两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自相关疾病确诊以来的各类检查、住院等完整病例资料。 5、干部职工所在单位确认病情属实的正式文件以及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的相关图片资料和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6、干部职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正式文件并附党组会议纪要。 (二)其他资料 1、精神类疾病需由被鉴定人的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原件退回)、监护人与被鉴定人关系证明。 2、申请委托鉴定的,应提交委托书。 3、精神类疾病必须要有精神病专科医院开具的确诊诊断证明原件。 下载流程: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打印(需要全部下载并打印填写) 联系电话:7823074 材料填写完成之后请提交到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社会保险科完成认定。
1.《西藏自治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http://rsj.shannan.gov.cn/bsfw/xzzx/202104/P020210408418097615492.doc
2.《西藏山南市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
http://rsj.shannan.gov.cn/bsfw/xzzx/202109/P0202109296139284901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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