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发布于:2024-03-18 10:35:00来源:社保局
为进一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加强基金监督与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止弄虚作假和冒领、骗取社保基金等现象发生,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现决定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
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二、认证范围
在山南市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含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
三、认证方式
(一)线上认证:“老来”APP自助认证
使用“老来”手机APP,进行线上自助认证,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或家人(朋友)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老来”APP客户端,注册信息后按照提示进行社保认证,若本人或家人(朋友)无法操作,可携带智能手机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协助进行认证(本人进行注册后也可使用本人账号协助他人进行认证)。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打开“老来”APP客户端→点击“社保认证”→点击“去认证”→输入人员基本信息→点击“开始认证”→点击“前置摄像头”或“后置摄像头”,根据语音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如输入人员基本信息后,提示无建模信息的,点击“立即建模”,按照提示上传身份证件和本人照片,提交建模申请,待审核通过后,继续按步骤进行认证。
(二)社会化认证
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要求,对无法进行线上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居住在区外的退休人员等,进行社会化方式开展资格认证,填写《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社会化认证登记表》(附件2)。待遇领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前往县(市、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协助认证,并加盖公章后由待遇领取人员或他人邮寄(报送)至山南市社会保险局、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收到《社会化认证登记表》并确认无误后完成待遇资格认证。
(三)上门认证
山南市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可利用健康体检、社区活动、走访慰问或开展政策宣讲等形式,在现场对待遇领取人员(特别是高龄、孤寡、病残等特殊人员)进行线上或社会化认证,对社会化认证的,经办机构必须准确填写《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社会化认证登记表》(附件2)。
四、认证结果应用
(一)认证周期内通过认证的人员,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二)对逾期3个月未认证人员,将开始暂时停发待遇,待完成认证后次月予以恢复并补发。
(三)对涉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待遇的,一经发现,及时停发并依法追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老来”手机APP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操作指南
2.《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社会化认证登记表》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893-7826400;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含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养老保险):0893-782640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0893-7833766)
附件1:“老来”手机APP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操作指南
1.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老来”手机APP,注册后,点击登录老来网APP,如图:
2.点击“社保”按钮,进入待遇认证页面:
3.点击立即认证按钮,进入信息录入页面:
4.点击“新增参保人”,选择参保地,如图所示:
5.录入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可点击右侧“扫描身份证”读取人员信息)、联系电话,然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如图:
6.在信息关联窗口中,点击“确认”按钮:
7.为了方便认证操作,如是本人认证,请选择前置摄像头,若是替他人认证,请选择后置摄像头:
8.在人脸采集页面中,请保持人脸在识别框内,并按照提示做张口、摇头、眨眼等动作,如图:
9.完成后,页面提示“认证成功”,本次认证完成。
附件2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社会化认证登记表》(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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