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社保卡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公告
发布于:2022-06-08 18:41:18来源:山南社保局
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探索以社保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讲话精神,加快推动实施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我市公共服务新名片,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社保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78号)精神,现将使用社保卡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6月15日起,市、县(区)、乡(镇)三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统一使用社保卡进行发放;已使用存折或银行卡发放的,均要换成社保卡(社保卡需激活金融功能,同时申领电子社保卡)。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尚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工资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于7月15日前申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账户;社保卡申领期间不影响待遇发放,申领完成并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后,工资待遇将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三、根据《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各合作银行在开展社会保障卡申领、发放、激活和补换卡服务时,要严格遵守个人自愿选择原则,不得擅自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换持卡人社保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发放使用的社保卡不指定合作银行,属于我区合作银行发行的社保卡均可实现待遇发放。工作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发卡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或干预。
四、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保障卡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办〔2022〕23号)文件要求,原卡和新卡不属于同一银行的,3个月内只允许持卡人进行一次跨行换卡,跨行换卡时应回收原卡并逐级退回。
附件:1.社保卡办理流程
2.山南市社保卡银行服务网点
咨询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社厅信息中心:0891-6835075
自治区人社厅咨询服务热线:12333
山南市社会保险管理局:0893-7826401
山南市财政局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1
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
一、新申领社保卡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山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社保卡窗口(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湖北大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山南市各县(区)人社部门等进行数据采集,采集完成后到各银行网点(附件二)办理即时制卡并激活金融账户。
二、补换社保卡
持卡人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发卡银行注销原社保卡金融账户后,前往各合作银行即时制卡网点(附件二)申请办理新的社会保障卡。
三、其他社保卡业务
1.修改重置社保卡社保账户密码。持卡人携带实体社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山南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社保卡窗口(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湖北大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山南市各县(区)人社部门,进行社保卡密码修改或重置。
2.修改重置社保卡金融账户密码。持卡人携带实体社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正面左上角标识的银行)进行金融账号密码修改或重置。
3.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解冻。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未激活或超过6个月无交易,导致金融账户被自动冻结的,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实体社保卡到发卡银行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激活、解冻业务。
4.社保卡邮寄服务。社保卡已经制卡完成且在银行网点的,如需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社保卡的,请及时联系发卡银行网点(附件二),由发卡银行进行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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