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深化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发布于:2023-04-19 14:35:00来源:人社部

西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

深化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邓青 马莎兰

近日,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纪委书记旦增群培和其他几个乡镇的纪委书记、纪检专干被乃东区纪委监委抽调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前往该区结巴乡、多颇章乡、索珠乡、亚堆乡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与此同时,被监督的4个乡的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则被抽调到另外一个联合监督检查组,前往昌珠等其他乡镇(街道)开展监督。

“借着全面推开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机会,我们以片区协作的方式开展交叉监督,既统筹推进、又分工明确,既兼顾本乡镇日常监督,又集中了监督力量。”旦增群培介绍说。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自治区纪委监委聚焦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着眼于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结合西藏实际,对深化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部署,强调坚持“三个导向”相统一,不断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为稳步有序、精准有效推进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山南市贡嘎县等县(区)纪委监委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聚焦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不够统一规范,监督力量分散,职能划分不够清楚,工作机制不够顺畅,临时“派活式”监督不能系统掌握政治生态等短板弱项,把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统一起来,在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特别是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的循环往复中精准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为全面推开改革积累经验。

“要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挖掘现有编制人员潜力,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卫东先后深入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等地市及相关县乡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并为深化改革提出思路理念。此后,自治区纪委监委安排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地(市)、县(区)两级纪委监委,对改革试点分级负责开展全面摸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工作建议,推动改革工作既在战略上布好局,又在关键处落好子。

在此基础上,自治区纪委监委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对加强内设机构设置、科学配置机构职责、合理确定内部分工、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等作出明确,并对地(市)、县(区)党委和纪委监委在改革中担负的职责任务等进行规定,要求相关具体改革任务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自治区党委编办结合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对县(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人员力量配备等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对县(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相关工作职责的承接落实、乡镇纪检监察协助片区的组建运行等予以细化明确,在制度层面上巩固深化改革工作。

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深化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一以贯之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解决好全区县级纪委监委普遍存在的机构设置扁平化、部门划分杂、“上下一般粗”等问题,使机构运行更加协同高效。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明确县级纪委监委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具体分工,并对部门内部交叉开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此盘活监督力量,提升监督质效。坚持结果导向,从西藏区情出发、从基层实际出发,通过改革为强化政治监督提供制度保障,既治理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推动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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