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案 充分维权
发布于:2016-07-13 09:25:31来源:局办公室
依法办案 充分维权
--山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妥善处理一起工伤待遇争议案件
近日,山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妥善处理一起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依法为劳动者胡某追回工伤待遇赔偿69355元,有效化解了劳资双方纠纷,切实将矛盾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2015年8月3日,劳动者胡某在四川某建设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工作时受伤,2015年11月24日被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5年12月16日被山南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玖级伤残,经劳动者本人申请,山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3月21日依法受理此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明确、案情简单、矛盾不深,为缩短劳动者维权时限、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多次主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心理预期差距较大,一直无法达成调解方案。由于不服山南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2016年4月22日,用人单位向自治区人社厅提起行政复议,2016年5月20日西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劳动者伤残等级拾级。2016年6月29日,山南市仲裁委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在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证据和听取双方当事人辩论意见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医疗费等共计69355元。
为充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案件办结后,办案人员对用人单位耐心细致地讲解了工伤保险政策,详细分析了缴纳工伤保险对比购买商业保险的优势,认真阐述了逃避缴纳工伤保险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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