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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人社局妥善处理一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于:2016-07-18 09:33:31来源:局办公室

山南市人社局妥善处理一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近日,山南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妥善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集体争议案件,为劳动者冉某等31人追回劳动报酬482121元。

    2015年4月1日,申请人冉某等31人与被申请人四川省西昌某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从事某大桥修建工作,2015年6月25日大桥修建完工,被申请人一直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欠发冉某等31人工资。事发后,申请人先后前往自治区交通厅、山南市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但由于被申请人拒绝配合调查,事情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2016年5月20日,申请人冉某等31人向山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办案人员多次与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电话沟通协商处理此案,被申请人一直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配合处理。2016年6月16日,经依法通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山南市仲裁委缺席审理了此案,并在客观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基础上,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冉某等31人劳动报酬4821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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