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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工作方式 注重关口前移 优化案件处理流程 提高办案效率

发布于:2020-07-31 11:45:00来源:人社局办公室

上半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重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案程序、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特别是开展“网上办公”,提供“不见面”调解仲裁服务,使我市调解仲裁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

一、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上半年针对新冠肺炎的特殊性,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媒体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合同履行、休息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20余条,复工复产以来深入实地调研疫情期间劳动人事争议情况,指导企业灵活处理特殊时期劳动用工问题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同时制作并发放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宣传资料60余份,对我市12县(区)人社部门和多家用人单位转发自治区人社厅下发的关于疫情期间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通知共计32份,通过山南市人民政府网、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山南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告》20余篇次,专设疫情防控期间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仲裁服务“两手抓两不误”。       

我市劳动人事争议部门始终坚持“先预防、重调解、后仲裁“的工作方针,在特殊时期畅通维权通道,推行仲裁“不见面”服务,对涉及农民工及弱势群体案件,畅通“绿色通道”做到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同时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发挥“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的机制,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切实减少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同时严格执行仲裁导诉服务、举证告知、公开审理等制度;将相关仲裁法律文书通过仲裁专递一次性送达当事人,不断提升调解仲裁的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办事跑腿少,材料减,时限短的效果。上半年,共处理12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其中,立案处理8起、案前调解4起;涉及劳动者16人,追回劳动报酬及各类待遇共计59.26万元,限时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达83.3%。

三、充分利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 ,加大线上办案力度。

充分利用“互联网+调解仲裁”办案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巩固提升办案系统操作能力和应用水平,进一步推进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做好调解仲裁办案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制定《山南市“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引导基层工作人员依托县(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开展工作,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线上受理、远程调解,实现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化,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切实为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上半年,线上办案共18起,其中,受理案件12起,不予受理6起,在线办案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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