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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多措并举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于:2021-01-07 18:45:00来源:人社局办公室

2020年,山南市人社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不断提高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能力,加大调解力度,积极采取多元化调解方式,着力化解各类劳资纠纷矛盾,有效维护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一是强化常态化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网站、电话、短信、微信、手机视频等方式转发自治区《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工作通知》,并发布《山南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告》,深入45家企业实地调研受疫情影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拖欠劳动报酬等情况,制作发放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宣传资料8000余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人事争议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提供规范化服务。始终坚持“先预防、重调解、后仲裁“的工作方针,疫情期间实行仲裁“不见面”服务,对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畅通“绿色通道”,做到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同时,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发挥“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的机制,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切实减少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2020年,共处理24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其中立案处理15起,案前调解9起,涉及劳动者43人,结案24起,结案金额134.09万元,结率达100%。严格执行仲裁导诉服务、举证告知、公开审理等制度,针对疫情实行仲裁时效中止规定,共依法中止审理案件3起,目前已恢复审理并已结案,有效提升了调解仲裁的服务能力。

三是推进信息化办案。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为拓宽当事人维权渠道,减轻劳动者维权成本,积极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实现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化,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大大方便了当事人维护自身利益。同时,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从受理、组庭、开庭及结案的所有流程及法律适用等相关内容通过办案系统同步录入,共录入案件44起,其中案前调解9起、立案处理15起、不予受理20起。运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受理4起通过互联网申请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现了劳动纠纷“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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