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司法局2023年招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公告
发布于:2023-01-31 18:57:50来源:山南市人社局
根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需要,按照《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藏司法〔2020〕127号)和《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85号)要求,山南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共法律服务人员4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
三、工作职责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承担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职责,同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户籍生源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保守工作秘密,无不良记录;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户籍在山南市的普通全日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
8.具备从业所需的法律知识;
9.能熟练运用藏汉双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C证均可)、具备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4.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5.曾非法出入境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
7.体检不合格者,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9:30--2月10日18:3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网上报名: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后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司法+名字)后,发送至山南市司法局政治部邮箱:xzsnzzb @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将相关报名资料送到山南市司法局(湖北大道27号)政治部(306室)。
3.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自行下载《山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进行打印填写,并附上以下材料: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的、具备法律工作经历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隐瞒本人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山南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月17日在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annan.gov.cn上公布,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本人到山南市司法局政治部(306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为3月18日上午9:30至11:30。
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等,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参考书。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2.面试:面试时间拟在笔试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主要测试内容为政治思想情况、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总分为100分。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顺序进入体检),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要求。本次体检由确定的体检人选自行前往山南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并将体检报告交到山南市司法局政治部(306室)。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山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招聘政审表》(详见附件3),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
考察政审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五)补录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进行体检及考察政审。
(六)录用及待遇
1.招聘名单确定后,将在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ann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山南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我局聘用制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可视个人表现和意愿续签合同。
3.聘用制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食宿问题自行解决,薪酬待遇执行我市现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由山南市司法局按照规定缴纳五险。
4.聘用制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5.聘用制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不占用山南市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山南市司法局负责。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南市司法局所有。
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体检、政审考察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 系 单 位:山南市司法局
联 系 电 话:0893-7820397、7822482(传真)
手 机:13989935790
举报监督电话:0893-7839323(山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山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山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招聘政审表》
山南市司法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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