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于:2025-02-13 18:50:00来源:人社局办公室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指导下,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着力加强法治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有关情况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市人社局党组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学习会议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会议12次,开展学习研讨5次,开展督学2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人社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调整充实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法治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日常工作专人抓,上下连贯、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市人社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有效发挥了法治建设对人社工作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人社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全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目标、主要内容、保障措施和职责分工等,确保法治宣传工作按步骤、分时段落实。
(三)强化法治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先后对一批人社领域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提出了清理意见,承接做好自治区下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审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亡)认定、初中级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高、中、初级职称评审事项。取消职业培训资质1个,新审批1家培训机构,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能。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请市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提高了人社系统规范性文件质量,对防范法律风险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按照以法明权确责原则,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科学编制权责清单,将政务服务事项作为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基础,共确定权责事项78项职权事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的编制公布工作,并在山南网对外公布实施,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推进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有效降低了行政行为风险,2024年共受理行政应诉案件3起,对于行政复议案件,均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受理、取证、作出复议决定等,真正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构建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基层就业、区外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多位一体”就业新格局,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9.03%。推进农牧民组织化、规模化、常态化转移就业,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16万人次、创收18.01亿元。出台《山南市农牧民组团式区外就业2024年度临时性扶持措施》,实现区外就业1054人、创收1109.78万元。制定出台《山南市市直公益性岗位指标使用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公益性岗位指标使用管理。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和社保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工作,推动实现社保卡线上办理事项140余项;制定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建立工作专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及时督办、转办网民留言,实行限时销号;创新推出“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二维码,让农民工“一扫即诉”。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领域“5+3”机制全覆盖,深入开展冬季攻坚、春季清零和“春暖农民工”服务“三项行动”,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处置、督办机制,推动欠薪案件彻底解决。
(五)全面开展普法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加强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新入职人员和窗口经办人员开展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广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社保手机app等宣传功能,及时准确发布人社各项政策,并根据群众需求和政策变化及时更新,为群众提供第一手资讯。强化“12333”电话咨询热线宣传功能,引导群众依法了解政策、掌握经办流程,合理维护权益。编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就业创业政策问答、工伤预防等20余种宣传资料,共出动宣传人员6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营造了全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完善制度建设,联合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完善裁审衔接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仲裁监督制度、案卷查阅制度、仲裁建议书制度、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制度、集体争议办理及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规范程序、高效工作、方便群众,切实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从事执法人员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积极配备执法记录设备,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有些干部对法治建设认识不足。对依法行政表面上重视,行动上忽视,讲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二是行政执法不严、效能不高、质量不佳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有些科室服务效能不高。服务意识淡薄,决策不科学,管理环节多、程序繁、时限长、效率低问题还较普遍。我局信访量居高不下,社会矛盾纠纷“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现象比较突出,新上访、群体性上访还较多,说明依法处置社会问题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社会矛盾化解的渠道还有待拓宽。三是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局的普法工作未单设机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且工作人员较少,难以扎实推进工作。四是宣传教育方法仍显陈旧。基本采用“灌输式”、“培训式”的传统方法,宣传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专人负责法治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日常工作专人抓,上下连贯、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年中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听取了各科室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题汇报,专题研究了强化沟通、规范执法、化解争议、政策宣传、优化服务等方面的事项,要求各科室带头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提升人社工作法治化水平。各领导班子成员全年听取分管领域和科室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共计6次,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年底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开展述法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一是健全立法工作程序。健全立法草案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立项论证、立法听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探索向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规范立法行为,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事项、制定主体、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时限和内容。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三是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明确清理的责任科室、程序和周期。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进行论证并提出清理意见。对地方立法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逐项进行论证并提出清理意见。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分批公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明确设置依据和实施部门。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二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规范化管理。对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唯一编码,制定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个窗口办理、规范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决策流程。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三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落实重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加快建立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以易发、频发违法问题的行业和企业为重点,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针对突出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管理相关制度,明确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职责分工。加快推进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健全跨地区执法协作制度,加强跨区域案件执法协作。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欺诈、人事考试等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健全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完善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的科室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依法规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动态调整。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劳动争议。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规范事业单位申诉工作,完善信访事项化解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形势分析与研判,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国家宪法日、生态环境日、法治宣传日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发挥新型媒体平台的互动作用,实现普法宣传的高效化、便捷化;创新普法形式,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普法宣传品开发等方式,带动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把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教育总体培训计划,将法治课程列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题培训以及各类业务培训的必修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等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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