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公告

发布于:2026-08-14 17:07:38来源: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南巍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陈其雄于202510121330分左右,在隆子机场1406项目9-2号库做拆除架子工作过程中,因脚下踩滑,不慎从两米高的架子上掉落,导致陈其雄受伤。

202632日我局受理了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对其证人以及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我局于20263月,向你公司下达了《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以上通知书有效送达到你公司,本局于2026422日发布公告送达,截止公告期结束,你公司未向我局提交任何举证材料。

根据对证人的调查及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据, 陈其雄受你公司安排从事劳动活动并支付工资,与你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陈其雄的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因此,我局于2026614日向申请人及你公司下达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上述《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有效送达给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到我局(地址:山南市乃东区泽当街道三湘大道16号,山南市人社局社保科,联系电话:0893-7823074)领取《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

20268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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