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务员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于:2019-07-26 19:00:00来源:人社局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公务员局)2019年度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公务员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2019年度预算公开包括本单位全部数据。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编制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计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方案。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区内外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编制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拟订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国家博士后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执行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编制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派遣团组和赴国(境)外培训工作。

9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市政府部门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拟订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编制录用计划,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公务员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负责公务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意见,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编制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3负责建设覆盖全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高校和街道社区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搜集、发布岗位信息和求职信息;指导和建设覆盖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银行和街道社区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建设和维护。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7个科(室、局、中心),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公务员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调解仲裁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劳动监察局、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社会保险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医疗保险局、人才流动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人事考试中心。

(三)工作任务

2019年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系统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新局面。一是坚持保量提质,突出抓好就业创业工作。二是坚持协调统筹,突出抓好社会保障工作。三是坚持人才强市,突出抓好人事人才工作。四是坚持综合治理,突出抓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五是坚持改进作风,突出抓好系统自身建设。

第二部分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预算明细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565.5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8565.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112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89.3万元、农林水支出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19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565.51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6961.87万元增加11603.64万元,增加166.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欠薪应急周转金等预算至我单位,故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565.51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124.17万元,占总支出的59.92%

2.卫生健康支出6689.3万元,占总支出的36.03%

3.住房保障支出110.19万元,占总支出的0.59%

4.农林水支出600万元,占总支出的3.23%

5.一般公共支出41.85万元,占总支出的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经费基本支出1377.68万元、项目支出26.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高海拔工龄折算、住房补贴、家属小孩肉价补贴、水电费补贴、独生子女费、防寒烤火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各类保险缴费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党建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双业办”工作经费、引进人才工作经费等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业务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经费1544万元,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就业招聘会、就业宣传及创业证、高校联席办工作经费等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经费18.48万元,主要用于更换中心VPN网络设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经费33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网络维护及租赁费、卡建设经费支出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经费506万元,主要用于欠薪应急周围金、全市工人人事档案盒订购等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经费103.36万元,主要用于三大节日慰问、退休职工参观学习相关经费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经费2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特困职工及长期病号帮扶资金、退休人员慰问信订购款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护工费支出。2018增加0.1万元,增加8.33%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我单位增加2人退休(1人为公务员,1人为机关工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经费186.33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合同印刷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经费133.1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自治区专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经费2624.38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自治区专项+市级配套)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班干部安置(项)经费3735.25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经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冬季取暖费等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经费502.99万元,主要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配套资金。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经费41.8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公开考录考务工作经费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经费74.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的单位配套部分。2018年减少0.59万元,减少0.79%,主要原因:2019年我单位有2人退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18年减少0.61万元,减少2.74%,主要原因:2019年我单位有2人退休。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经费6593.12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配套资金、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自治区)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农牧民技能培训-整合用于扶贫(自治区专项)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经费110.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等。2018年减少0.84万元,减少0.76%,主要原因:2019年我局减少2人(2人均为退休)。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1.6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86.65万元

基本工资256.38万元、津贴补贴581.0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6.14万元、伙食费3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6.33万元、医疗保险74.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65万元、失业保险0.71万元、工伤保险1.86万元、生育保险6.52万元、住房公积金110.19万元、烤火防寒费14.82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22万元、独生子女费0.05万元、水电费补贴2.65万元、加班补助10.95万元、高海拔工龄折算30.15万元、住房补贴47.16万元、休假探亲费58.21万元、未休假探亲补助18.47万元、驻村工作生活费补助20.22万元、驻村工作队取暖费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5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6.89万元:

办公费14.99万元、印刷费2.84万元、水费1.55万元、电费5.96万元、邮电费5.63万元、差旅费33.32万元、会议费7.04万元、培训费4.28万元、公务接待费2.68万元、工会经费20.17万元、福利费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01万元、党建经费5.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8万元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说明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14万元:

退休人员护工费1.3万元、维稳值班补助32.4万元、通讯补助13.08万元、独生子女1.36万元。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6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07万元,减少0.26%,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我局实有人数比上一年减少22人均为退休)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68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减少2.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局实有人数比上一年减少22人均为退休)。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用0万元,车辆运行费24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18565.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65.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12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89.3万元、农林水支出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19万元。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9年收入预算18565.51万元,无上年结转。其中:1.社会保障与就业预算拨款收入11124.17万元,占总收入59.92%2.卫生健康预算拨款收入6689.3万元,占总收入36.03%3.住房保障预算拨款收入110.19万元,占总收入0.59%4.农林水预算拨款收入600万元,占总收入3.23%5.一般公共收入预算拨款41.85万元,占总收入0.23%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9支出预算1856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1.68万元,占9.54%;项目支出16793.83万元,占90.46%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6.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23万元,增加8.0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社保档案室进行了标准化建设,电费增加。二是加强了党建工作,增加了党建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48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其中:劳动合同印刷3万元,退休人员慰问信订购款5万元,更换中心VPN网络设备18.48万元,全市工人人事档案盒订购款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1231日,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含双业办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了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单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8分别为: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经费17.59万元;2、劳动合同印刷费3万元;3、自治区公开考录考务工作经费41.85万元;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冬季取暖费125.96万元;5、劳动监察业务经费3万元;6、离退休特困职工及长期病号帮扶资金18万元;7、三大节日慰问经费43.36万元;8、社保卡建设300万元;9、社会保险网络维护费、租赁费33万元;10、退休人员慰问信订购款5万元;1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配套资金115.03万元;12、全市工人人事档案盒订购款6万元;13、双业办工作经费21.28万元;1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资金1500万元;15、更换中心VPN网络设备18.48万元;16、就业补助资金(自治区专项)133.12万元;17、就业招聘会30万元;18、就业宣传及创业证4万元;19、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自治区专项+市级配套)2624.38万元;20、高校联席办工作经费10万元;21、退休职工参观学习相关经费60万元;22、引进人才工作经费5万元;2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费3万元;2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3591.7万元;25、欠薪应急周转金500万元;26、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自治区)6478.09万元;27、农牧民技能培训-整合用于扶贫(自治区专项)600万元;2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配套资金502.9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市财政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法院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务员实施的补充医疗保障,主要用于补助公务员在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祝愿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