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南市2021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通报》的通知
发布于:2021-11-02 17:05:00来源:山南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12日研究同意,现将《山南市2021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通报》印发给你们,请知悉。
附:《山南市2021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通报》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
山南市2021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通报
根据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34号)、自治区人社厅《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藏人社发[2017]117号)要求,我市综合各企业2020年度劳动用工情况及工资保障支付情况,开展了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经过信息收集汇总、评价、结果告知和公示,全市共评价出山南泽当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西藏山南奥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山南德诺农业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山南旭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A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5家;西藏山南洋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山南市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西藏山南市措美县圣地建筑有限公司、西藏仓赛建筑有限公司、浪卡子县空母玉措传统手艺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加查县安绕利民扶贫建筑有限公司、西藏唐达尔建筑有限公司等B级劳动保障基本守法诚信企业8家;湖北郑公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博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鑫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拉萨微尚整装云装饰有限公司等C级劳动保障失信企业4家。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评为A级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本行政区域内免缴一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评为B级企业在本行政区域一年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降低为3%;对评为C级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以上评价结果有效期限为1年。请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各项措施。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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