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74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 发文字号: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文种类: 通知公告
- 发文日期: 2021-04-21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工人事部门: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藏人社办〔2021〕73号)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19〕73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市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报名条件。此次报名范围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直单位)在职并符合《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暂行办法》(藏人社发〔2019〕73号)规定申报条件的工勤技术工人(含劳动合同制技术工人)。各县(区)参工时间证明及工作年限证明由各县(区)人社部门出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直单位)由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后附在《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后。市(中、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申报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由政工人事部门签字盖章、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申报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由单位签字盖章、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县人社局签字盖章。
二、规范报名程序。此次报名工作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区直单位)报名材料由各县人社部门统一汇总报名至市人社就业局,市(中、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由政工人事部门统一汇总报名至市人社就业局。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口试相关要求。因身体残疾或文化程度在小学及以下不能参加笔试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我局将按照自治区考核工作通知要求采取藏、汉双语口试的办法进行考核。
四、严格把关审核。请各县(区)、各单位如实提供参考人员工作年限及学历等相关证明,对于通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的,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报名地址:乃东区三湘大道16号(市人社局二楼就业局)
联 系 人:顿玉、达桑
联系电话:0893-7825053、13989031577、13518997082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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