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

关于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和第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公告

时间:2023-09-13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相关行业、企业、院校:

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104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1号)和《关于大力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流程

山南市属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向山南市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包括:1.西藏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附件1)一式三份;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西藏自治区+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3.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身份证、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复印件;4.结合实际制定的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上述条件中提到的各类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技术技能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单位申报的除提供上述材料,还需提供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申办单位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二)山南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在受理认定申请后对申报单位资格级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二、备案流程

(一)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材料包括:

1.《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表》(见附件4);

2.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相应资质证明;

3.用于考核鉴定的办公用房、考核场地和设备设施等的证明材料;

4.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考评人员的名单及资格证明;

5.考核鉴定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

6.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材料包括:

1.《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

2.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材料(见附件3)

3.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方案;

4.拟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标准及规范。

(三)专家评估。山南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在受理备案申请后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审核资料、现场勘验等形式,对申请备案机构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并报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备案个人或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备案管理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遴选为工作原则;

(三)请符合备案、认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于9月20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山南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将根据申报情况集中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附件: 

1.西藏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

2.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申请表

3.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所需材料

4.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表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