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32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 发文字号: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文种类: 通知公告
- 发文日期: 2025-04-17
关于对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实行常态化按月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公告
时间:2025-04-17
山南市广大退休人员:
为进一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稳定,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同时确保养老金按时准确发放,保障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切身利益,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山南市将对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实行常态化按月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措施,同时后续不再发布公告,现予以通告。
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是指以每一位离退休人员上一次认证时间为计算认证周期起点,对满一周年未进行认证(超过12个月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例如:2024年4月进行了认证,则至2025年4月为满一个认证周期,应于2025年4月前再次进行认证,未及时认证的情形下,2025年5月起暂停待遇发放。截至4月14日,我市机关养老保险超期未认证人员有349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超期未认证人员有152人,请临近超期或已超期未认证的退休人员及时完成认证。通过资格认证后的次月将恢复发放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如有疑问,请联系山南市社会保险局,联系电话:0893-7826411;0893-7826400。
附件:1.202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超期未认证人员名单
2.2025年度企业职工退休超期未认证人员名单
3.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及操作流程
4.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社会化认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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