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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文书公告

时间:2026-04-16

金绍美: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西藏安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金绍美返还工资争议一案。本委于3月12日依法受理,并组成仲裁庭,3月18日向你送达了《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调解建议书》等法律文书,4月9日向你邮寄的《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截至今日均未派送成功,并多次与你无法取得联系。为提高仲裁文书送达效率,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我委决定采用网上公告方式向你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出庭通知书》。

《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出庭通知书》内容为:现将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事项通知如下:

1.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德吉,书记员:其米德吉。

2.本案定于2026年5月15日10时0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视为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

仲裁庭地址:山南市乃东区三湘大道16号。  

网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山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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