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农民工工作科)
发布于:2026-06-26 17:12:10来源: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执行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并拟订相关办法。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执行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创业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审核、使用。负责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准入等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拟订相关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院校、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组织实施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的政策,审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职业中介机构。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执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拟订并审核农牧民培训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分配计划。指导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负责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承担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兜底。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工作。
电话:0893-782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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